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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安委发布通告 五类建筑严禁设置住宿场所

厦门市消安委发布通告,厦门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五类建筑严禁设置住宿场所

厦门日报讯 (记者 罗子泓 通讯员 陈雅)昨日,市消宿场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厦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安委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全力防范化解厦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发布

“三合一”场所是通告指住宿与生产、储存、类建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筑严置住场所,一旦发生火灾,禁设人员立即遭受烟火侵袭,厦门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市消宿场

《通告》明确五类严禁设置住宿场所的安委建筑,即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发布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通告生产储存经营性建筑。《通告》规定,类建建筑未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筑严置住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疏散设施的,在其他建筑内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并未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必须落实人员搬离。

近年来,“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频发,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三合一”场所应配备基础消防设施器材,严禁锁闭、堵塞和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停放电动自行车、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将蓄电池带入场所存放或充电。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应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如有发现“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可通过“12345”平台进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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